佛山日報訊 記者陳志業 通訊員劉江欣報道:近日,高明法院發布最新一期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高明法院提醒,因生效的法律文書而確定負有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應自覺履行義務。市民如有名單中失信被執行人的行蹤、財產等相關信息,均可向高明法院提供。
為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高明法院近日發布了最新一期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本次發布的名單共有14名失信被執行人,其照片、姓名、執行案號、欠款金額等信息被公開。其中,欠款金額最高為121500元,最低為1425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相關規定的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其中包括不能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如失信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又或者是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可以申請移除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备呙鞣ㄔ合嚓P負責人表示,符合刪除條件的被執行人可以向高明法院提出書面申請,高明法院將及時把相關個人信息從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對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除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予以懲戒外,高明法院將視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進行罰款和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高明法院提醒,廣大市民如有失信被執行人的行蹤、財產等相關信息,可通過電話0757-88266655進行監督舉報。
據介紹,為強化對失信者的限制力度,自2017年以來,高明法院通過多種方式強化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曝光力度,如定制失信被執行人專屬彩鈴,利用公共場所LED屏、高明法院官網、微信公眾號及微博等渠道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網已開通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功能,市民可以在該網站上點擊“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填寫需要查詢的自然人姓名、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等信息,即可查詢該自然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的信用情況也可以在該網站查詢。市民在與他人發生經濟往來前,應及時查詢對方是否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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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生活將受限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編輯|何欣鴻